[摘要] 根据各目标责任单位上报的2015年度目标任务数及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见附件)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要求,全市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1668套,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22690户,基本建成39492套(其中,公租房27762套,棚户区住房11730套),并继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户数不少于62339户。根据各目标责任单位上报的2015年度目标任务数及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见附件)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民生工程、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对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继续全力以赴,统筹抓好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尽快启动。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启动棚户区改造,创新工作举措。要抓紧做好2015年建设项目前期,落实建设用地,合理选址布局,科学规划设计,及时筹措建设资金,做好项目征收、招投标、建设等各项工作。要同步规划建设市政道路、水电气管网等配套设施,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方便居民生活。
三、完成目标。省政府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2015年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目标责任单位要确保2015年11月底前完成省下达的开工、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任务,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基本建成任务。大力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健全保障对象准入联动审查机制,实施使用过程动态监管,确保公平分配、科学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芜湖市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5年芜湖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
3.2015年芜湖市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分解表
4.2015年芜湖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分解表
2015年2月15日
附件1:2015年芜湖市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15年芜湖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3:2015年芜湖市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4:2015年芜湖市保障性住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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