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芜湖县新政中表示:在芜湖县就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其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宅房(不含二手房,下同),每套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专科以及在芜湖县就业的其他人员也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
5月8日,芜湖市颁布房地产市场新政,做出了十条新规定,其中包括对于开发商的限售细则、取消契税补贴等一系列调控规定,一时间,街头巷尾议论纷纷。眼下人们对于芜湖市的这个新政还没有完全消化,芜湖县近日颁布的关于鼓励购房的新政又映入人们眼中,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芜湖县新政中表示:在芜湖县就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其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宅房(不含二手房,下同),每套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专科以及在芜湖县就业的其他人员也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以下为新政全文: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的精神,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整合近年来我县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各项政策,优化进城购房补贴政策。
(一)在芜湖县就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其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宅房(不含二手房,下同),每套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二)在芜湖县就业的专科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其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宅房,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三)在芜湖县就业的其他人员,其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宅房,每套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
(四)本县具有原农业户籍的居民,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宅房,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二、凡在城区内购买商品住宅房的其子女可就近入学,其他符合在县城就学的人员由教育部门安排在指定学校入学,不得挂户就近入学。
三、对2017年棚改户以及各镇征地拆迁户原则上采取货币化补偿安置,购买存量房(安置房)和使用“房票”的比例不得低于50%,积极引导棚改及征地拆迁户购买商品住宅房。
四、高技术人才在县城购买商品住宅房和规模以上企业团购商品住宅房,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补贴。
五、凡属2017年度新启动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对象(含双方父母、子女),购买政府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商品房,可享受如下购房补贴:
(一)不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按500元/平方米给予购房补贴;
(二)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的,对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部分按300元/平方米给予购房补贴。
六、上述规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每套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七、本规定中关于购房人的学历须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认定;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无法查询的,购房人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学历颁发等学校证明(含颁发单位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及官方网站)。海外留学生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
八、凡购买商品住宅房成交单价低于3000元/平方米以及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不含60平方米)的,不享受本规定中的相关补贴政策。
九、凡本村原农业户籍的居民到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房的,以村为单位按每套500元标准给予村委会工作经费补助。
十、本意见中有关购房入学内容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挂户入学的户籍管理内容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有关村委会工作补助内容由财政局负责解释,其他有关补贴内容均由县规划建设委负责解释。
十一、本意见中涉及购房奖励补贴的政策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期限一年。
十二、此前出台的与之不相符的购房补贴政策即行废止。
2017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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