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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发文纠偏 严控特色小镇过度地产化

芜湖楼市   2017-12-07 08:55

[摘要] 12月5日,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特色小镇建设要量力而行、控制数量、提高质量,防止盲目发展、一哄而上。

北京商报讯作为城市发展、城镇过程中的新角色,特色小镇在各地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发被强化,然而,在这一过程中,这类项目也不时被曝出存在过度地产化等新问题。对此,12月5日,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特色小镇建设要量力而行、控制数量、提高质量,防止盲目发展、一哄而上。而且,《意见》明确表示,特色小镇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但也同时提出,项目在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比例基础上,结合所在市县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确定供应时序。

《意见》将特色小镇定义为,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而且,特色小城镇是指拥有几十平方公里以上土地和一定人口经济规模、特色产业鲜明的行政建制镇。“近年来,在推进特色小镇的过程中,出现了概念不清、定位不准、急于求成、盲目发展以及市场化不足等问题,有些地区甚至存在政府债务风险加剧和房地产化的苗头。”业内人士表示。

因此,《意见》在部署特色小镇建设的重点任务中明确提出:“不能把特色小镇当成筐,什么都往里装,不能盲目把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体育基地、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以及行政建制镇戴上特色小镇‘帽子’。”而且,此《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区要综合考虑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吸纳就业和常住人口规模,从严控制房地产开发,适度提高产业及商业用地比例,鼓励优先发展产业,防范“假小镇真地产”项目。

有分析指出,特色小镇发展一旦盲目引入房地产模式,势必拉高土地成本,特色产业则难以实现发展,最后会演变为地产一业独大的局面,并为当地带来大量的小镇库存。实际上,今年5月,北京就曾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功能性特色小城镇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房企借特色小镇名义开发大规模商品住宅

在房地产经理人联合会执行主席杨乐渝看来,要建设、发展好特色小镇,必须与产业运营商联运,“产业是特色小镇的魂,小镇发展的核心不在于开发,而在于产业运营,很多开发商缺乏相关能力和经验,如果不转变制造业的开发模式,只能把小镇变成新一轮的房地产开发”。

不过,也有专家分析称,本次出台的该《意见》并非完全禁止特色小镇项目供应住宅产品,而是为这种性质的开发限定了“结合所在市县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等条件,将强化地方规划建设特色小镇时注重充分与当地去库存进展相结合,也能让地方更有针对性地控制特色小镇项目中的住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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