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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古城二期地块(1816号宗地)将于9月6日拍卖

芜湖楼市   2018-08-17 09:18

[摘要]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镜湖区古城二期地块(1816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镜湖区古城二期地块(1816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5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5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5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9月5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民服务中心五楼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定于2018年9月6日15:00。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8年9月6日8:00至2018年9月19日17:00;在挂牌期间,至2018年9月18日16:00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8年9月18日16:30之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于2018年9月19日16:00至17:00,在芜湖市民服务中心五楼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现场挂牌会。

七、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该地块总开发周期为30个月,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全部竣工。总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三)付款方式:自《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该地块分二期付款。其中,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140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相当于出让金总额5%的部分转作建设工期履约金,开工履约金和竣工履约金各占建设工期履约金50%,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分别全额退还开工、竣工履约金,否则,分别自之日起每日按开、竣工履约金3‰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开工、竣工履约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按期开工但按期竣工的,扣减的开工履约金予以退还(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市住建委函件确认为准);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其余部分转作第二期土地出让金

八、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竞得人进行规划设计时须按照《芜湖古城规划导则》、《芜湖古城保留建筑及新建传统风貌建筑技术要求和参考图集》的要求,与已批准的“芜湖古城一期”项目进行衔接。

(五)竞得人须在地块内建设的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规划地上新建建筑面积的40%,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规划商业建筑面积的50%。自持商业入驻率须达到70%以上,且正常运营五年后,竞得人方可转让自持商业。

(六)竞得人或竞得人控股的子公司须有开发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特色商业示范街区(含由省级商务部门确认的特色街区、商业街区)和国家4A或4A以上旅游景区等级的项目,并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向芜湖市古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上述书面证明文件,经市相关部门核实合格后,由市古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函告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否则,将取消本次土地成交,做流拍处理。具体应提交的证明材料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竞得人须依据《芜湖古城规划导则》要求建设萧家巷历史文化街区,并与地块内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竣工,且在项目竣工后二年内,具备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条件,并同芜湖古城一期项目建设单位共同完成芜湖古城国家4A景区及省级特色商业街区的申报工作。

(八)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一年内引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少于3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少于6位。

(九)古城二期范围内现状保留的建筑物随土地一并无偿转让给竞得人。竞得人须对芜湖古城二期项目出让土地上的保留建筑物,按照《芜湖古城保留建筑及新建传统风貌建筑技术要求和参考图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保留建筑物可转让,转让后的房屋不得拆除,若需维修,维修方案须报芜湖市相关部门审批。

(十)竞得人须在地块内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200辆,其中不可售地下停车位不少于300个;配建社区居委会≥300平方米。

(十一)为确保古城二期建设质量,由芜湖古城项目建设专家指导组全程指导、监督古城建设全过程。竞得人须按专家指导组意见,落实加强建设进度与质量要求,市古城办负责协调工作。同时,为保证修缮建设和商业运营高品质,市政府设立古城二期项目建设质量及业态奖励专项资金10000万元。依照项目开工、样板房竣工、项目整体结构封顶、业态落实情况四个节点以4:3:2:1比例根据建设质量落实情况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协议由市古城办与竞得人另行签订)。

(十二)竞得人须按照《芜湖古城景观设计平台箱涵沿河北路下穿建设工程方案》实施该工程建设,并承担相应费用。

其他详见《芜湖古城规划导则》、《古城保留建筑及新建传统风貌建筑设计要求及参考图集》、《关于古城二期地块规划指标的函》及红线、《芜湖古城景观设计平台箱涵沿河北路下穿建设工程方案》、《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和《古城二期地块竞得人须提交审核文件清单》。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联系电话:2963073、5900112 联系人:夏女士、王先生

开户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09352002(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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